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保供稳价工作,1月27日,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市场巡查的基础上,召集我市2家大型连锁药店、4家大型商超及农贸市场经营者,在市发改局召开了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协调会。 会上向各经营者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签订《商品价格承诺书》,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49种居民生活必需品范围及8类必需的防疫用品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菜篮子”不空、“米袋子”满满、价格平稳。 通过前期的重点监测,截至目前,我市各类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较稳定。 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函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经营单位: 疫情防控期间,为规范我市相关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遵守公平、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严格依法明码标价,自觉维护重点医疗药品用品及重点生活必需品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二、市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测机构将对以下医疗药品用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监测: 1、医疗药品用品:板蓝根、感冒用药、普通医用口罩、隔离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医疗药品用品; 2、居民生活必需品:中晚籼米、面粉、菜籽油、猪肉、鸡蛋、草鱼、苹果、大白菜、小白菜、包菜、芹菜、黄瓜、冬瓜、豆角、茄子、西红柿、青椒、莲藕大蒜、土豆、萝卜等生活必需品。 3、春耕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价格。 三、对发现的经营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查处,对经告诫后仍不改正,情节恶劣的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信用惩戒。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来源 ¦ 市发改局 编审 ¦ 陈 也 终审 ¦ 王 涛 精彩回顾 ▪ ▪ ▪ 期待您点亮小花 原标题:《当阳多措并举开展保供稳价工作》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