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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严监管继续 浙江两家公司合计罚没超554万

第三方支付严监管继续 浙江两家公司合计罚没超554万摘要: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原标题:第三方支付严监管继续,浙江两家公司合计罚没超554万,年内百万级以上罚单至少已有19张  转自:财联社  财联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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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第三方支付严监管继续,浙江两家公司合计罚没超554万,年内百万级以上罚单至少已有19张

  转自:财联社

  财联社11月7日讯(记者 郭子硕)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1月7日披露,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连连电子)、杭州通策支付有限公司(下称通策支付)被处罚,两家公司合计罚没金额554.542722万元。

  其中,连连电子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格式条款规定;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被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896361万元,并处445.646361万元罚款。

  同时,由于时任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运营总监、业务管理与运营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总监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相关负责人被处以罚款5万-12万元不等。四名负责人被处以警告。

  对此,连连相关负责人回应财联社:“公示的处罚事项为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在2022年综合检查中的问题,对于处理结果我司诚恳接受,针对发现的问题均按要求逐一整改完成。”据悉,连连电子为港股上市公司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后者的持牌主体。今年8月1日换牌后,连连电子的经营范围由“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变更至“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有效期至2026年8月28日。

  同时,通策支付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6万元。通策支付原名为杭州通策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今年9月,公司完成更名。当前,通策支付的经营范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有效期至2028年7月5日。

  今年以来,第三方支付领域依旧延续严监管态势。9月,至少8家支付公司领罚单,其中五家支付机构被处以百万级罚单,一家支付机构被处以千万级罚单。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年内第三方支付公司共收到19张百万级罚单,总额超2.3亿元。

  对此,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近年来,支付机构大额罚单频繁出现,表明了央行治理支付市场乱象、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的决心。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我国支付市场逐步进入规范治理和有序竞争的发展新时期,强监管态势依然会持续,支付机构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管理架构,有效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才能保持健康平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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