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湖南省民宗部门正式批准,在当地党和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湖 南省佛教协会举办,以传授佛教经、律、论为基本学科,学制两年的汉语系中级佛教院校。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自愿献身佛教事业,具有中等佛学知识及政治、文化水平的佛学研究、佛教文化交流和寺院管理的青年僧才为基本目标。 2023年6月19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学院院长演觉法师视察调研湖南佛学院新校区 二、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 1.学院男、女众班各招学僧45名,共计90名学僧。 2.课程设置:戒律、唯识、天台、三论、净土等佛教各宗概要、佛学基础、佛教历史、佛教仪轨、佛教音乐、佛教寺院管理等佛教课程,及政治、宗教政策法规、语文、古代汉语、史地、古代哲学、英语、书法等文化课程。 三、招生对象 出家时间一年以上,年龄在18岁至40岁之间(大专以上学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爱国爱教,品学兼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坚持独身、素食、僧装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僧人。 湖南佛学院老校区 湖南佛学院新校区 四、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招生条件者,可持身份证、戒牒和《报考登记表》及当地民宗部门、佛教协会或所在寺院推荐介绍信直接前往湖南佛学院报考。 2.报考者须交本人学历证明、体检表及本人二寸僧装近照二张。 3.考试科目:佛学基础知识、语文、时政、早晚课诵。 4.报考日期: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报考者可于2023年8月10日后提前前往湖南佛学院试读待考,经审核合格后再行考试。 5.考试合格后,经院方考查,方正式录取。 6.凡前往湖南佛学院考试者,必须僧装、僧仪整肃,严禁穿戴、携带俗家衣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回原寺院 1.在学院考察期间,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2.不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尊师重道者。 3.录取入院后,凡学习态度不端正,跟不上教学进度,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寺院共住规约,屡教不改者。 4.录取入院后,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难以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 5.录取入院后,不能随众上殿、过堂、半月布萨、出坡、诵经等宗教活动者。 六、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免除所有学杂费用,并按常住僧人标准发给相应单资。 2.学院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僧在校期间可享受在规定范围内的公费医疗待遇。 七、毕业后去向及待遇 1.学僧毕业后,湖南省佛教协会可推荐前往湖南各寺院担任相应的工作。 2.凡留在湖南各寺院常住的,湖南各寺院可参照普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的待遇发给生活费用。 3.德才兼备者,可留作学院师资,或推荐到高等佛学院继续深造。 4.毕业生可申请继续在学院阅藏或自修专宗教理。 八、湖南佛学院院址 1.男众部: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新马路52号大唐兴寺 联系电话: 19373230838 邮政编码: 411100 2.尼众部: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136号开福寺 联系电话:0731-84485300 15388907813 邮政编码:410008 九、报名表下载 图/文 湖南佛学院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