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安通生活网-便民信息发布平台

当前位置: 安通生活网-便民信息发布平台 > 美食 > 文章页

2023年景行小学总部招生简章(高新三路6号)

时间:2024-08-09 08:18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50 次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

2023年景行小学总部招生简章(高新三路6号)

2023-06-21 17:03

发布于:山西省

2023年景行小学总部招生简章

新生报名就要开始了,我校总部今年计划新招12个教学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号)、《关于做好2023年城中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城中教字【2023】3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招生简章,欢迎新同学加入景行小学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的学区内年满六周岁儿童。

二、学区范围

高新二路与沿江路交界至沿江路与高新五路交界路段,高新二路以北,高新五路路段以南所含区域(含:金榜来大厦、柳畔东堤、电信线务局宿舍、旺业大厦、荣和天誉、文源华都、恒江源、一品江山等)

高新五路与体育路交界路段至体育路与高新一路交界路段,高新一路与桂中大道交界路段所含区域(含:龙城世家、中房世纪广场、方兴苑、中房紫东等)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

2023年6月28日—7月4日

方式:

登陆“龙城市民云”APP,进入“入学报名”选项,填报相关信息。每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只能报读一所公办学校。

(二)现场审核:

请家长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系统派发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时间:

柳州市区户籍新生:

2023年7月15、16日

8:30—11:30,15:00—17:00

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

2023年7月16日

8:30—11:30,15:00—17:00

地点:

A审核点:(崇德楼一楼教室)

恒江源、方兴苑、中房世纪广场、

电信线务局宿舍、旺业大厦

B审核点:(尚美楼一楼教室)

一品江山、龙城世家、柳畔东堤、

金榜来、中房紫东

C审核点:(博学楼一楼1班教室)

荣和天誉(一)

D审核点:(博学楼一楼3班教室)

荣和天誉(二)

E审核点:(博学楼一楼5班教室)

荣和天誉(三)

F审核点:(图书实验楼一楼图书馆)

文源华都(一)

G审核点:(图书实验楼一楼科技馆)

文源华都(二)

H审核点:(行政楼一楼接待室)

文源华都(三)

非市区户籍审核点:

行政楼一楼接待室

所需材料:

报名审核

时间

 

类别

 

所需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7月15、16日

8:30—11:30

15:00—17:00

 

学区生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房产证的

 

户口薄、出生证、结婚证、父母身份证、房产证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独立房产证的,请7月22日上午8:30-11:30凭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报名编号到总部南门门卫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其他情况的请到“龙城市民云”APP查看审核结果,根据通知领取入学通知书。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的

 

户口薄、出生证、结婚证、父母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居住近2个月水电发票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户口薄、出生证、结婚证、父母身份证、实际居住地房产证、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材料(社区证明、租赁合同、水电发票等)

 

7月16日

8:30—11:30

15:00—17:00

 

非市区户籍

 

户口薄、出生证、结婚证、父母身份证、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请到“龙城市民云”APP查看审核结果,根据通知领取入学通知书。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学校留存,并不予以退回。证件复印件按照如下顺序摆放:

1.学生户口页

2. 学生户口首页

3.户口其他页

4.房产相关材料

5.出生证

6.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只需要提供父母一方的即可)

7.父母身份证

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如果新生已在别的学校读过一年级,又在我校区重新报名读一年级,一经查出,新生将返回原校就读。

2.报名期间如果发现伪造、变造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的行为,一律参照柳教基[2015]44号文进行处理。

3. 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确有特殊情况的,应于开学前提供相关材料到学校,并签定同意协调协议书,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城区教育局,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 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学校审核材料,签定同意协调协议书后统一报城区教育局,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仅限一位家长带孩子入校报名。

6. 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抚养权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7. 7月23日上午9:00在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开展就读大接访活动。

转学插班生材料也于7月23日上午9:00交到接访点(具体准备材料参看一年级新生报名所需材料)。如学校学额已满,家长签定同意协调协议书,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城区教育局,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四、相关链接(相关招生文件引用):

附《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教规【2021】1号文部分条款

柳州市市区户籍新生入学

第五条 柳州市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按以下规则确认学区学校: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可任选其中一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三)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独立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共有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下同)

(四)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其中,若有多套共有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产权比例最大的那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多套共有产权房中所占产权比例相同,可任选其中一套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注明产权比例的共有产权房,按照不动产(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平分确定产权比例。

(五)学生已在新购房居住,因故不动产(房产)证未办好的,出具新购房具备安全稳定居住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按照新购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除新购房外另有其他有不动产(房产)证产权房的,以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六)因市政公共基础建设被拆迁的人员,有其他不动产(房产)的,其子女入学按照上述条款确定学区学校;若拆迁户无其他房产但相关部门提供有安置房的,其子女入学按照安置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提供安置房或安置房尚未交付的,其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后实际居住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拆迁规定确定学区学校。

(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不动产(房产)的,按照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达不到连续居住条件的,则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八)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间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其子女入学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九)学生在报名后未入学前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调整学区学校,经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及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到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就读。若该学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十)如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离婚,以直接抚养适龄儿童少年一方的不动产(房产)情况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

以上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况,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城区教育局,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协调解决、统筹安排。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且无法通过调整学区进行合理分流的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可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统筹多校学位进行录取。凡接受统筹安排的学生仍然认定为学区生。

柳教基〔2023〕37号文部分条款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 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 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 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要求家长到相关部门开具居住证、房产等证明,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 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 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城区(新区) 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父母为非柳州市区户籍的一方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各县区(新区)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柳教规【2021】1号部分条款

第六章 入学排序

第六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 区域或学校,如出现市区户籍学生已超量的情况,各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的学区内不动产(房产)地址一致;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的学区内不动产(房产)地址不一致;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动产(房产)为非独立产权,原则上按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不动产(房产)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四)有户无房。

第一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不动产(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第二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在拆迁安置房居住或租住在单位公房、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不动产(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 在同一地址居住(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第三种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柳州市城区(新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不动产(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以上三种情况连续居住不满三年的和三种情况以外的有户无房人员子女入学,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城区教育局,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 注册时间:2024-09-19 23:09 最后登录:2024-09-19 23:09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